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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5-14 1902 次浏览

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


   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,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,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。会议确定,一是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,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,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,并扩大使用范围,重点用于铁路、轨道交通、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。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、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。二是以省为单位,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规模的比例可为20%左右。三是加强项目管理,防止出现“半拉子”工程。

据财政部官方发行数据显示,截至8月底,各地已组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8950亿元,占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94%。其中,一般债券8893亿元,占全年新增限额的96%;专项债券20057亿元,占全年新增限额的93%。

目前宏观经济仍存下行压力,9月底新增地方债发完后,市场预期将增加专项债发行规模。据国金证券统计,从专项债券看,安徽、云南、广西、福建、广东、贵州、海南等22个地区的全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已使用完毕,其中新疆、河南、厦门、宁夏、四川5个地区发行的新增专项债超过全年限额。

    市场预计,地方后续可能使用往年剩余额度“开前门”,以增加专项债发行规模,即上年末专项债务余额低于限额的部分,规模大约在1.2万亿左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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